制度|苏州大学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试行)
时间: 2016-03-27  作者:   浏览次数: 336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养成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形成宁静致远、学以致用的良好学习氛围使学生学到扎实的知识,掌握真正的本领,培养创新精神,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为国家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社会学院结合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名额规定

  关于申报名额。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每年11月开启每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只要班级创建方案可行,都可申报创建优良学风班,申报数量不设限。

第三条   关于初审名额。每年9月学院将对申报创建优良学风班进行初评,如果班级当一学年内有学生因学习违纪受到处分,如考试作弊或旷课处分等,取消当年参加答辩评审会资格。

  关于参选名额。每年9月由学院学风评审小组组织优良学风答辩评审会,各申报创建的班级可以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决定参加学院的评审答辩会。

  关于推荐名额。参加学院答辩评审会的班级经教师评委和大众评委现场打分后,教师评委分数按50%与大众评委50%合计,且申报班级的班主任、辅导员和班级骨干不作为大众评委。根根分数排名,向学校推荐。

第六条 关于推荐名称。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学院按答辩评审会的分数排名从高至低推荐至学校参加终审。

第三章   奖励细则

  关于院内表彰。对于参与答辩评审会的创建班级,根据评委打分情况,,授予院级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4个奖项。

  关于奖项设立。设特等奖0-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关于奖金额度。特等奖800/班,一等奖500/班,二等奖400/班,三等奖300/班。被学校评为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不在学院奖励名单之内。

  关于奖金来源。由学院奖福利经费和学生活动经费两部分组成,各占奖励总额的50%,奖项确定后通过薪酬发放到班级负责人。

第四章   附则

  本办法由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组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办法自201312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