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之社会学院多媒体教学资助管理办法
时间: 2017-09-22  作者:   浏览次数: 153

社会学院多媒体教学资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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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多媒体教学资助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学校关于本科教学采用多媒体教学的相关要求,鼓励本院教师积极编写多媒体课件,提高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和现代化水平,特制订学院多媒体教学资助管理办法如下。


  1. 学院每年设立多媒体教学资助项目10项,项目周期1年。主干课程每课资助课件编制费4000~2000元,其他课程每课资助课件编制费2000 ~ 1000元。

  2. 申报要求


  1. 申报以课程为课题,申报教师(课题负责人)必须至少有一年以上该课程的主讲经历,同课教师可联合申报。

  2. 申报课程限于本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已列入教学计划的专业选修课程。

  3. 所报课程必须将50%以上的计划课时制成多媒体课件,并在此后的授课中使用该课件。

  4. 申报者必须提出较为具体的课件编制方案。

  5. 已获得学校CAI资助的课程,不再列入申报范围,但学院按照学校资助金额的50%配套。


  1. 申报项目的评定


  1. 教师自由申报并提出课件编制方案后,由教学委员会评选,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2. 项目评选遵循三个原则:向重点课程、特色课程倾斜;向主干课程倾斜;考虑专业之间的平衡。


  1. 申报项目的考核


  1. 项目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进行。

  2. 项目结项时,课题组必须向院提交多媒体课件、使用该多媒体课件授课的听课记录等材料。学院聘请、组织有关教师、专家对多媒体课件的质量进行专业和技术方面的论定,提出结项报告。


  1. 申报项目的资助


  1. 每个课题建立经费卡,首期拨付资助额的50%,项目结项后另拨经费的50%

  2. 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使用,经费主要用于编制课件所需的易耗设备及相关支出,支出审批手续遵照院财务规定。

  3. 学院为课件编制提供必须的公共环境和相关条件。如提供电脑房、信息刻录、扫描、摄录等服务。


  1. 项目所提交的多媒体课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

  2. 本办法为试行方案。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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