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之苏州大学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
时间: 2017-09-22  作者:   浏览次数: 144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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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学校关于优良学风建设的号召,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更好地调动我院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苏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苏大学【20131号)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及参评班级资格

社会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

1、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兴趣浓厚,定期开展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党、团活动;

3、能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懂得感恩与奉献;

4、志向远大,为报效祖国、服务社会而刻苦努力学习。

(二)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

1、班级风气健康向上,全班同学团结友爱,学生骨干带头作用好,班级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互帮互学,呈现创先争优的学习氛围;

3、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的“本科生科研能力训练营”活动,包括各类讲座和培训,参与率较高;

4、积极组织开展以学习为目的、具有专业特色的班级活动;

5、积极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各类岗位实习,能够主动开拓新的专业实践基地;

6、积极参与到学校、院的国际化交流项目活动中。

(三)具有严明的学习纪律

1、班级学习风气严谨,班级规章制度健全;

2、班级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出勤率高;

3、班级课堂纪律好,主动打造文明课堂;

4、学年内班级无因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到处分。

(四)具有显著的学习效果

1、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全班每学期课程考试成绩通过率及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较高;

2、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等级考试通过率位居全院同年级前列;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立项、结项率较高,并有突出表现;

4、班级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习竞赛等活动,参与率高,并有突出表现;

5、班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全员参与,并有突出表现;

6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并在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表现。

三、申报及评选办法

1、申报及评选时间:每学年九月份

2、创建申报程序:各班根据学校及学院有关通知自愿申报,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学年创建规划,并填写《苏州大学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

3、评选推荐程序:

1各班参照学院评选条件,结合班级上学年创建规划,整理评选材料,总结班级学风建设情况,并填写《苏州大学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评审表》(见附件2);

2)参加学院组织的现场汇报与答辩,经考评工作组评选、公示、确定学院优良学风班;

3)根据学校当年度指标确定推荐参加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班级名单。

4、申报及评选注意事项:

1)优良学风班评选报告和评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2)评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如实填写各类申报及评选表并请指导老师签署意见;班级参与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有关资料;学院督导及该学年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该学年全班学生课程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该学年班级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或其他等级考试通过情况统计分析表;各项荣誉表彰统计及证书复印件;其他材料。

四、申报及评选比例

1、关于创建申报比例。自愿参加学院的优良学风班级创建申报工作的,只要班级创建方案可行,申报数量不设限;上报学校参加创建申报工作的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推荐确定。

2、关于评选推荐比例。由学院优良学风评选工作小组评议确定院级数量,对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授予院级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上报学校参评的数据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推荐确定。

五、评选工作组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组成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务秘书、教学督导、系主任、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六、本办法自20153月起实施,由社会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组负责解释。


                                中国共产党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委员会

                                     O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