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按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时间: 2017-09-28  作者:   浏览次数: 1123

社会学院2016级按专业大类(即按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招生的学生(共59人)将在本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现在读的2016级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学生需分流为档案学和信息资源管理两个专业。为做好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招生学生分流的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大类招生及其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开展2016级部分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制订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按照 “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思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全方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原则:紧密围绕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需要;

2.专业发展原则: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促进专业不断发展;

3.全面发展原则:尊重学生理性选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证机会均等,保障程序透明;

三、分流名额与分流依据

1.名额限定:根据各分流专业实际情况,计划各专业最终分流人数不得多于32人。

2.分流依据:根据专业原则,依据本人志愿,按照第一学年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如果某专业,学生申请人数超过32人,则按GPA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排名靠后的学生转入另一专业。

3.GPA按学生所修全部科目的平均成绩测算,其中对于研究方面具有突出成绩者(如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了与专业学习有关的文章或获得省级以上的奖励与表彰等),优先考虑其志愿。

四、分流办法

首先召开相关会议,邀请主管院系领导、系主任做好宣讲、动员工作。其次,根据各分流专业的培养方案,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导学生先进行个人专业培养模式的自主选择。最后,学院在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调控。

五、时间安排

1.筹备阶段(20173-4月)

分别邀请档案学和信息资源管理专业的优秀学姐学长进行专业分流经验介绍,让学生对相关专业和专业分流有较为充分的了解;

2.动员阶段(20175-6月)

特别邀请院里相关领导、档案与电子政务系主任及教务老师召开专业分流动员会和专业分流答疑座谈会,更好地指导服务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3.实施阶段(20179-10月)

学校发布实施细则后,学生根据《苏州大学大类招生及其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和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在2017109日前向学院提交《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学院严格按照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流,在1013日前将分流名单在院内公示,1020日前报学校教务部审核备案。

六、注意事项

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的稳定发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执行此次分流工作,分流名单由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定,分流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教务部审核备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工作,确保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即按照核定分流后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进行学习研读。本细则由教务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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