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 2015-08-03  作者:   浏览次数: 1535
 

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3)11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教务部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保障
成立社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和遴选方法
1.4月8前,将《2015年社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和《2015年社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报教务部。
2.4月28前,组织申请转专业(大类)学生根据《苏州大学201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等规定,自愿、如实填写《苏州大学转专业审批表》,学生连同打印的中文成绩单,一并交至学院。
3.5月4前,学院向教务部报送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审批表、中文成绩单和《社会学院2015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
3、5月17日进行转专业(转入)笔试面试考核。申请转入我院所有允许转入专业的学生,通过材料审核环节后,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满分5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提前公布的各专业允许转入计划人数的10%(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申请学生名单,并通知申请人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主要考核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知识面、思维反映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50分。按照笔试加面试总分(满分100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允许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