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毕业生 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实施细则
时间: 2022-09-12  作者: 郑明莉  浏览次数: 10


根据上级要求及《苏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社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按工作要求成立11人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届毕业生的推免申请资格审核、综合评价、遴选等工作。

二、推荐名额

1.普通类推免指标24人【各专业指标如下:历史学(师范)4,旅游管理4,档案学3,信息资源管理4,社会学4,劳动与社会保障5】。

2.农村硕师推免指标1人【面向历史学(师范)专业学生】。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节点

1.动员和公告:202292日起,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学院着手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于99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于913日前在学院网站发布经教务处、学校审核定稿后的《推免实施细则》(其中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不予公布),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至教务处。

2.学生申请:

95日(周一)10:008日(周四)23:00,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3届预毕业本科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将不能再申请。

受疫情影响尚未返校的申请学生,应及时与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推免申请证明材料、综合评价等相关事宜。申请参加支教团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3.审核学生申请资格:91312:00前,教务老师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学生可于91313:00起在推免系统内查询本人申请资格是否通过。

4.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在“申请查询”里下载并打印推免申请表(签名)、中文成绩单(可自行在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连同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提交至学院。相关材料请于9131600前,提交至马竞飞老师处。相关材料需确保真实无误,弄虚作假者取消推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取消今后评奖评优资格。

5.审核学生申请材料:91415日,根据推免条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6.学院初选与综合评价:916—18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依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再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与发展素质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讨论确定1-2名替补名单。919日(周一)12:00前,教务老师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完成电子和纸质文本报送工作。学院初选名单自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学校审核和名单报送:922日前,学校审定推免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923日(周五),教务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数据。预计于923日起,学生可在学校官网校内通知中查询推免生公示名单。

8.后续工作提醒: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2023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自9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参照推免服务系统内的时间安排及操作任务,自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了解,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联系咨询(拟申请本校攻读研究生的,可联系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5227655)。

四、推免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3.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五、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1.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具体遴选指标及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参见附件。

2.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不得降低推免选拔标准。每个项目的具体打分标准参见附件。学生申报时须提供证明材料,由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3.GPA以学校教务系统中的数值为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专业综合评价成绩完全相等的同学,以GPA高者排名在前;同一专业综合评价成绩完全相等、同时GPA也完全相同的,将精确计算该生的GPA至小数点后三位,以高者排名在前。若采取上述办法仍不能区分前后,将精确计算该生大类基础课程的GPA至小数点后三位,数值高者排名在前;仍相同者,再精确计算该生专业必修课程的GPA至小数点后三位,数值高者排名在前;若仍相同者,将以百分制的大类基础课程及专业必修课程的平均分高低为依据进行排名。

六、建立健全学院推免工作回避和报备制度

按照《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三条规定,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各单位回避情况须报学校备案,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工作人员回避申请或报备请于981200前主动以书面形式上报郑明莉老师,学生回避申请或报备请于981200前主动以书面形式上报马竞飞老师。

七、推免生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推免生名单。

八、申诉机制

《实施细则》将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贯彻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果有任何异议,可及时向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和反馈。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12-65880596,邮箱jfma@suda.edu.cn。学生若对学院意见不服的,可继续向学校教务处实名申诉,联系方式:电话0512-67163652邮箱pumanli@suda.edu.cn

九、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工作安排若有变化,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最新工作通知为准。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2022911

                         


 

附件1:综合评价成绩指标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入伍服兵役

20分)

是否参军

10分)

参军入伍2

10

获得荣誉情况

10分)

荣获集体或个人一等功及以上

10

荣获集体或个人二等功

7

荣获集体或个人三等功

5

志愿服务

10分)

志愿服务时长

10分)

在本专业申请推免的同学中,经学院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排名前20%(含20%

10

在本专业申请推免的同学中,经学院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排名前20%-50%(含50%

8

有志愿服务经历,在本专业申请推免的同学中,经学院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排名50%以下。

6

国际组织实习

10分)

实习时长

5分)

实习时间3个月及以上

5

实习时间1个月及以上,3个月以内

4

有实习经历,但实习时间在1个月以内

3

实习质量

5分)

实习工作受到国际组织认可,获得个人类的表彰

5

实习工作受到国际组织认可,作为成员获得团体类的表彰

4

实习工作受到国际组织认可,有书面证明的

3

科研成果

30分)

科研项目

18分)

见附件1

18

科研论文或专利

12分)

见附件2

12

竞赛获奖

30分)

学科竞赛

18分)

见附件3

18

非学科竞赛

12分)

见附件4

12

其他:

1.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该规则发布之时;

2.表中未涵盖的其他科研成果,经专家审核小组评议后,可酌情加分;

3.在某一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4.国际组织名录,参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服务信息网的“了解国际组织”栏目,网站链接:http://io.mohrss.gov.cn/col/1002/index.html

5.未尽事宜,由专家审核小组评议并报社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2:科研项目加分规则(18分)

项目

级别

位次

分值

备注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国家级

主持人

18

所有项目均需通过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合格

项目组其他成员(排名第23

12

省级

主持人

14

项目组其他成员(排名第2

10

校级

主持人

11

莙政学者

/

18

苏州大学课外学术科研基金

重大项目

主持人

14

项目组其他成员(排名第2

10

重点项目

主持人

11

一般项目

主持人

6

说明:表格列举以外的其他项目,由专家审核小组依据材料,审定所属的级别、位次和分值。

 

 

附件3:科研论文或专利加分情况(12分)

级别

分值

备注

一类核心刊物(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认定)或SCI 第一分区论文或 SSCIA&HCI 来源期刊收录,或国外专利

12

论文(专利)需和自身学科领域相关,且为第一作者(专利为第一发明人)。

二类核心刊物(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认定)或 SCI 第二分区论文,或国内发明专利

10

三类核心刊物(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认定)或 SCI 第三、四分区论文),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7

CSSCI来源期刊,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6

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EI 期刊收录论文

5

普通公开刊物(不包括增刊)

4

参会论文(国家级学会主办)

2

参会论文(省级学会主办)

1

说明:表格列举以外的其他科研论文或专利,由专家审核小组依据材料,审定所属的级别和分值,用稿通知不计分。

 

附件4:学科竞赛(18分)

奖项

级别

获奖等级

位次

分值

备注

国家级

最高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8

 

 

 

 

 

 

获奖者需提供相关奖状或证明,级别以证书盖章单位为准进行认定

团队成员(排名第23

14

第二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4

团队成员(排名第23

12

第三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2

团队成员(排名第23

10

第四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0

团队成员(排名第23

7

省部级

最高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4

团队成员(排名第2

12

第二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2

团队成员(排名第2

10

第三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0

团队成员(排名第2

7

第四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7

团队成员(排名第2

5

校级

最高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0

第二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7

第三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5

第四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2

 

 

附件5:非学科竞赛(12分)

奖项级别

获奖等级

位次

分值

备注

国家级

最高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2

获奖者需提供相关奖状或证明,级别以证书盖章单位为准进行认定

团队成员(排名第23

10

第二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0

团队成员(排名第23

7

第三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7

团队成员(排名第23

5

第四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5

团队成员(排名第23

2

省部级

最高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0

团队成员(排名第2

7

第二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7

团队成员(排名第2

5

第三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5

团队成员(排名第2

2

第四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2

团队成员(排名第2

1

校级

最高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7

第二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5

第三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2

第四等级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