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关于接收2019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 2018-11-07  作者:   浏览次数: 2040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关于接收2019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请拟报名参加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生的硕士研究生于11月12日之前,至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1005-5415)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苏州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就读证明);

3.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外语能力证明(如 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

6.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一律不得参加考核。申请人要对提供材料负责,如有不实,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考核暂定于11月16日进行,具体考核名单及考核安排请关注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网站通知。

(注:报考我院“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请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同意接收后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1112日前送达/寄达: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1005-5415,电话0512-65880539,邮编215021老师收。)

附件1:2019硕博连读申请表.docx

附件2:2019申请考核制申请表.doc

附件3: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docx

附件4:社会学院关于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docx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2018年11月7日